集团与交通银行就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交流
发布日期:2013-03-13作者:admin来源:admin

    近日,交通银行三元桥支行曹婧副行长等一行三人,来到集团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相关问题与员工进行了深入交流。曹婧就融资租赁范畴、目前行业状况、银行保理融资模式与要求进行了详细介绍,并辅以生动的典型案例讲解,使在场听众获益匪浅。

    曹婧首先简要介绍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:经营租赁即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服务,标的物所有权保留于出租人手中,承租人享受租赁期间内的使用权;而融资租赁中,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,然后租给承租人,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,租赁期内租赁物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,通过控制物权(标的物所有权)来降低风险。

    据了解,目前融资租赁公司按批复部门分为两类,一为银监会批复的金融租赁公司,一为商务部批复的融资租赁公司,从数量上看,后者占多数;此外,根据租赁物不同,还可分为核心厂商设备即厂商系租赁,以及不限租赁物的综合系租赁。

   为了便于理解,曹婧以该行操作过的实际案例分解和对比了融资租赁的业务优势。随后,她还就目前银行保理融资的模式与要求、一般授信流程、资质要求等,做了相应介绍。针对业务操作层面的一些关心问题,集团员工与曹婧一行展开了热烈深入的探讨。